清真饮食面面观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最根本的经典,是安拉通过先知穆罕默德在23年的传教过程中陆续降谕的启示汇集。“古兰”一词是阿拉伯语的音译,意为“宣读”、“诵读”。《古兰经》是伊斯兰教信仰和教义的最高准则,是伊斯兰教法的渊源和立法的首要依据,是穆斯林社会生活、宗教生活和道德行为的准绳,也是伊斯兰教各学科和各派别学说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可以吃我所供给你们的佳美的食物,你们当感谢真主,如果你们只崇拜他。他只禁戒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动物。”(2:172—173)
“真主为他的臣民而创造的服饰和佳美的食物,谁能禁止他们去享受呢?”(7:32)
“海里的动物和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可以供你们和旅行者享受。”(5:96)
“信道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5:90)
“凡为势力所迫,非出自愿,且不过分的人,(虽吃禁物)毫无罪过。”(2:173)
清真饮食" class="reference-link">清真饮食
清真饮食是指穆斯林食用的、符合伊斯兰教法律例食物的统称。清真是我国回族穆斯林对伊斯兰教的专用名称,一般多用于一些固定的称谓,如“清真寺”、“清真饭店”等。宋元时期,伊斯兰教在中国尚无固定的译名,后来穆斯林学者根据伊斯兰教信仰真主、崇尚清洁的教义,多选用“清真”、“清净”一类词译称伊斯兰教或礼拜寺。传说始建于唐代的西安大学习巷清真寺,最初就称为“清净寺”,元代赛典赤瞻思丁还奏改“清净寺”为“清真寺”,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题金陵礼拜寺《百字赞》中亦有“教名清真”一语,说明清真在当时已成为伊斯兰教的一种通称。明末清初时期,具有中国传统文化修养的穆斯林学者,系统地诠释了“清真”的含义。王岱舆说:“纯洁无染之谓清,诚一不二之谓真。”又说:“夫清真之本,乃遵命而认化生之真主。”王岱舆这里对“清真”的解释,实际就是对伊斯兰教的解释。至此我们明白,清真饮食完全可以解释为“伊斯兰教饮食”,当然,这绝不仅仅是一个称谓问题,而是涉及到清真饮食的实质与认定。由此我们也知道,要完全透彻地了解清真饮食,必须先熟悉伊斯兰教的饮食律例,唯此才有助于理解清真饮食的内涵和性质,这对研究清真饮食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