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门球运动规则
场地和器材
场地
1.门球场地:
(1)门球场地为矩形,是由限制线圈定,无任何障碍物。
(2)比赛线长15~20米,宽20~25米。
(3)限制线在比赛线外1米处。
00(4)原则上,比赛线宽5厘米,限制线及其他线要易于识别。场地的尺寸以线的外沿为准。
(5)线的颜色与场地地面要易于识别。
(6)比赛线构成4个外角,自发球区开始,依逆时针顺序,依次为第1角、第2角、第3角、第4角。
(7)第1角和第2角之间的线为第1线;第2角和第3角之间的线为第2线;第3角和第4角之间的线为第3线;第4角和第1角之间的线为第4线。
(8)发球区是一个矩形,其边线由第4线及其外线、以及从第1角向第4角方向的1米和3米距离的垂直线组成。
说明:场地尺寸,线的宽度及颜色等由比赛组委会确定。
2.球门:
(1)球门包括第1门、第2门、第3门,每个球门的位置如下:
①第1门的位置:球门线与第4线平行,与其外沿垂直距离4米,其中心点与第1线外沿垂直距离2米;
②第2门的位置:球门线与第1线平行,其中心点与第2线外沿垂直距离2米,与第1线外沿垂直距离为第2线全长的3/5;
③第3门位置:球门线与第3线平行,其中心点与第4线外沿垂直距离2米,与第3线外沿垂直距离为第4线全长的1/2。
(2)球门由直径为1厘米(+/-1毫米)的圆形金属棒弯曲而形成,有两个直角,形状类似“把手”。球门垂直地固定在地面上,门高19厘米、宽22厘米。球门的颜色与场地要易于识别。
(3)每个球门均应标有球门标号,标号的高度和宽度均不应超过10厘米,且应置于球门上方。
说明:①比赛组委会可视情况决定第1门的位置,第1门离发球区在第4线上的中点可小于4米。
②球门标号在球门上的位置以及球门的颜色由比赛组委会决定。
3.终点柱:
(1)终点柱置于场地中心。
(2)终点柱为直径2厘米的圆柱,垂直竖立于地面且高于地面20厘米。终点柱的颜色与地面易于识别。
说明:可以在终点柱上附加标识,如场地号标牌。
4.自由区:
(1)自由区设在限制线外。
(2)为了确保比赛顺利进行,自由区应有足够的空间。
(3)比赛进行期间,只有运动员、教练员、裁判人员以及经允许进入该区的人员可以进入自由区。
5.替换席:
(1)替换席设于自由区内。
(2)替换席内应为运动员、教练员准备座位。
说明:自由区的大小以及替换席的设置由比赛组委会决定。
6.附属设施:
(1)计分牌应设在场地内运动员和观众能看到的位置。
(2)计分牌的设置应视场地情况而定,且不能影响比赛。
说明:计分牌的设置位置由比赛组委会决定。
器材
1.球槌:
(1)球槌由槌头和槌柄组成,呈T字形,重量及材质不限。
(2)槌头长18至24厘米,材质坚硬,原则上为圆柱形。
(3)槌头横断面直径在3.5至5厘米之间。
(4)槌柄长度在50厘米以上,固定在槌头的中间,槌柄可以是弯曲的。
2.球:
(1)球应是一个直径为7.5厘米(±0.7)、重230克(±10克)、由合成树脂制成的质量均匀的球体。
(2)比赛共有10个球,红、白各5个。红球标白色奇数号码,为1、3、5、7、9;白球标红色偶数号码,为2、4、6、8、10。号码尺寸为5厘米,标在球面对称的两处。
队伍
比赛队及其成员
参加门球比赛的球队并有7名队员。其中设领队1人、队长1人、队员5人。领队在比赛时,可以在场内对本方队员发出指示,进行临场指挥。领队也可以作为比赛队员出场参加比赛,如领队不出场参赛,则领队不包括7名队员之中,应另加1名队员,领队因故不能到场或到场不能指挥,应呈报大会,并经裁判员同意。令队长兼任领队,经换任退场或离场的原领队不得重返同一比赛进行指挥。
比赛时,在7名队员中选派5名队员出场,其余为替换队员。每一场比赛中只可换人2名,每名队员只能替换一次,出场比赛的运动员都应佩戴按击球顺序编号的号码布。
领队和队员
1.领队的职责:
(1)统领全队,并对队伍的言行负责。
(2)领队职责:
①指定队长。
②申请替换队员。
③申请缺员。
2.队长的职责:
(1)队长代表全体队员,对全队言行负责。
(2)队长职责:
①提交队员击球顺序名单。
②选择先攻、后攻。
③选择替换席。
④比赛结束后在成绩单上签名。
(3)队长可按照以下要求向裁判提出疑问:
①疑问的提出只限于事件发生的当时。另外,问题一经回答,队长不应重新提出。
②提出问题时要谦恭有礼。
(4)当教练不在场时,队长应代行其职。
说明:无论教练是否在场,队长均可以被授权代行其职。
(5)当队长不能行使其职责时,必须指定一名队员代理队长,并报告裁判员。
说明:①当教练不在场,且队长不能申请替换时,应在其他队员中指定一人,且报告裁判员。
②代理队长只在该场赛事中行使职权。
3.服装:
(1)所有运动员包括替补队员均应在胸前、背后或手臂上佩戴表明击球顺序的号码,号码尺寸应高于或等于10厘米,字体不限。
(2)领队须在胸前或手臂佩戴表明身份的标识。
(3)队长须在左臂佩戴表明身份的标识。
(4)同一队的所有队员须统一着装。
说明:根据比赛的目的、地位以及每场比赛的程序不同,可以采取禁止队伍或没有队伍中按规定统一着装的队员参赛。
(5)领队和运动员都必须穿运动鞋。
说明:鞋应是平跟的,且不能有损坏场地的东西。
(6)队员身上不得可能有妨碍比赛的物品。
4.领队和队员基本守则:
(1)应理解并遵守门球比赛规则。
(2)必须本着运动员精神接受裁判员的裁决。
(3)必须本着公平竞赛的精神对待其他队伍、队友及观众,礼貌交流。
(4)不得有影响裁判裁决及隐瞒队员犯规为目的的行为。
(5)不得有拖延比赛的行为。
赛前准备
提交队员击球顺序名单
比赛开始前,两队队长必须向裁判提交各自队员击球顺序名单。
决定先攻
提交队员击球顺序名单以后,裁判员将组织“挑币”,获胜方的队长有选择先攻与后攻的权利,失利的一方的队长有选择替补队员席的权利。
赛前检查
比赛开始前,裁判将确认击球顺序名单、检查装备及运动员服装。
比赛
比赛形式
1.比赛在2支队伍之间进行,每支队伍各5人。
2.比赛由先攻队伍的第一名运动员开球,然后两支队伍按各自的击球顺序交替进行,直到比赛结束。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为30分钟。
比赛开始
1.比赛在主裁喊出“开球”后开始。
2.比赛开始时,参加比赛的队员在开球区后从1到10依次排列。
比赛结束
1.比赛在主裁喊出“比赛结束”时结束。
2.如果30分钟比赛时间到,而比赛还在进行中,应遵循以下方式结束比赛:
(1)如先攻队员正在比赛,则须等到后攻队员完成击球后,比赛结束。
(2)如后攻队员正在比赛,则在其完成击球后,比赛结束。
击球顺序和球
1.击球顺序是从1号到10号。
2.队员每人一球,且球上的号码与击球顺序一致。
3.先攻队使用红球,后攻队使用白球。
说明:对于每一个队员来说,除了自球以外的9个球都被称为“他球”,例如,第一个击球队员,1号球是自球,而其他的9个球是“他球”。
队员替换
1.队员替换是指场上队员被替补队员所替换。
说明:提交击球顺序名单后,在名单上的每一个替补队员只能替换一名运动员。
2.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能再次上场参加该场比赛。
3.领队或队长应在比赛开始前或呼号前通知裁判所有替换。
4.因替换而上场的球员在呼叫到自己的球号时,必须向裁判员报到。不过,替换不能在场上球员正在击球时进行。
5.如果已替换下场的队员又重新上场,或替补队员未向裁判报到,比赛无效。
说明:替补队员采用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号码,且必须带上号码薄。
缺员
1.比赛期间,球队出现缺员时,比赛可以继续进行,但领队或队长须报告裁判。
2.缺席队员的球保持原状,其他队员使其得分有效。
胜负
胜负的判定
1.得分和成绩:
(1)得分:
①成功通过1门,得1分。
②接着成功通过2门,再得1分,共计2分。
③接着成功通过3门,再得1分,共计3分。
④成功撞柱,再得2分,共计5分。
说明:每队最多可能得分为25分
(2)比赛结束时,各队每名队员所得分值相加为该队总分,总分高者胜出。
2.当得分相等时的胜负判定:
(1)两队得分相等时,按以下顺序,根据得分情况判定胜负。
①撞柱多的队获胜。
②当撞柱数相等时,通过3门多的队获胜。
③当撞柱数和通过3门数都相等时,通过2门多的队获胜。
(2)根据上述仍不能判定胜负时,根据以下顺序决定胜负:
①比赛结束后,球员按1到10号的顺序站成一排,依次击球通过1门,成功通过1门多的球队获胜。无论队伍得分多少,只要得分多即获胜。
说明:如果在比赛结束时有缺员,不能补充队员。
②如果根据2(1)仍不能决出胜负,则1号和2号队员分别通过1门决定胜负;如果仍不能决出胜负,则3号和4号队员分别通过1门决定胜负;依此类推直到决出胜负。如果有一方队员缺席,则另一方相对应队员只要通1门该队即获胜。
(3)如果根据1不能决出胜负,可以不执行2的方法,直接判为平局。
3.满分赛:某队得25分的比赛为满分赛,并按以下方法判定胜负。
(1)当先攻球队率先获得25分,待接下来的后攻球队的队员完成比赛后,比赛即告结束,并判定胜负。
(2)由于先攻球队队员击球造成后攻球队率先获得满分,待该队员完成击球后,比赛结束,并判定胜负。
(3)由于后攻球队队员击球造成先攻球队率先获得满分,待该队员完成击球后,比赛结束,并判定胜负。
(4)当后攻球队率先获得满分,待该队员完成击球后,比赛结束,并判出胜负。
说明:两支队伍都达到25分,该场比赛应为平局。胜负则根据第二条第2和第3款处理平局的方式来决定。
罚则
1.弃权: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该队即被认为丧失比赛权,判对方获胜。
(1)球队宣布放弃比赛。
(2)球队在比赛开始时少于5名队员。
(3)裁判呼号时,该队拒绝比赛。
2.无资格参赛:当球队中有无资格参赛队员上场比赛,即被视为“无资格参赛”,判对方获胜。
说明:有参赛资格的运动员是指在参赛队伍中登记,符合参赛要求,而且比赛开始前已被确认。
比赛通则
击球和击球员权利
1.击球员进场和退场:
(1)击球队员是指被呼号击球而进场比赛的队员。
(2)击球队员击球后,球停在场内、界外球、撞柱或击球时犯规、妨害比赛,击球权即告结束。
(3)击球权结束后,队员应立即退场。
2.超时:
(1)击球员必须在10秒内击球或闪击。
(2)10秒计时从以下几种情况开始计时:
①击球员被呼号时。
②当续击权发生时。
(3)当击球员在10秒内没有击球或闪击,则构成“超时”犯规。
(4)击球员超时犯规,则失去击球权。但如果是在闪击时超时犯规,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第十六节第4条第2、3款中关于闪击犯规的规定执行。
说明:由于犯规造成移动的球,应放回原位。
3.击球员确认事项:击球员可以对以下几点进行确认,确认用时不算裁判用时。
(1)确认成功通过了一个门。
(2)确认成功撞柱。
(3)确认成功撞击。
(4)成功撞击后,确认自球和他球的接触情况以及他球之间的接触情况。
说明:以下情况也可要求确认:
①确认压在球门线上的球是来自门前方面,还是来自门后方向。
②确认闪击时所放他球是否压在球门线上。
③确认通过3门的球是否撞击了终点柱。
④自球与他球接触,确认是否能进行有效的撞击。
⑤确认成功撞击的球号。
⑥确认撞击后自球与被撞击球之间的接触情况。
⑦确认撞击后被撞击球与他球之间的接触情况。
球击球顺序犯规
比赛由主裁判宣告开始进行。比赛时应按照球上注明的顺序号次击球。如果搞错了击球顺序而打到了自己的球(自球)时,则判为击球顺序犯规,取消该队员的击球权,并把自球放在就近的第一线(如果就近的第一线位置有2处或3处时,应将球放在高下次通过的球门最远的位置;如果已通过了第三门的球,则将球放在离终点柱最远的位置处),还判罚取消该队员下一轮的击球权。
有效比赛和无效比赛
1.有效比赛行为:有效比赛行为是指按规则规定进行的比赛行为,包括正确的比赛行为和犯规的比赛行为。
(1)正确比赛行为是指击球员正确地击球和闪击,使比赛继续进行下去。
(2)犯规比赛行为是指击球员的比赛行为犯规。
2.无效比赛行为:无效比赛行为是指在裁判员用时期间,击球员或其他运动员的比赛行为。
球体移动
1.有效移动:除了无效移动外,击球员因正当击球行为而使球产生的移动称有效移动。
2.无效移动:以下移动为无效移动,被移动的球应放回原位。
说明:由于无效移动而导致他球产生了第二次和(或)第三次运动,这些球都应被放回原处。但是,如果一个无效移动的球撞击了他球,并使他球产生了有效移动,则他球置于新位置。
(1)因犯规的动作而产生的球的移动。
(2)因无效比赛行为而产生的球的移动。
(3)球在通过1门前,使他球产生的移动。
(4)撞击球门或终点柱而出界的球的移动。
(5)未在比赛线内停止的界外球的移动。
(6)已结束了比赛的球的移动或其他类似的移动。
(7)击球员撞击到球门或终点柱的球的移动。
(8)闪击过程中,当击球被确认为正确击球时,自球和他球的移动。
说明:关于2(8)的例子
①撞击以后,自球与他球接触,击球员捡起他球时而使自球产生移动。
②撞击以后,被撞击的球与他球接触,击球员捡起被撞击球时使他球产生了移动。
③撞击以后,自球与一些他球接触,当暂时性移开第三他球时,自球和其他他球产生的移动。
④当他球与球门或终点柱接触,在闪击过程中,被撞击球在被捡起后,掉下来撞在球门或终点柱上,间接地使他球产生的移动。
⑤撞击以后,自球与球门或终点柱接触,在闪击过程中,被撞击球在被捡起后掉下来撞在球门或终点柱上,间接地使自球产生的移动。
⑥撞击以后,自球与被撞击球同时与同一球门或终点柱接触,在闪击过程中,当捡起被撞击球时,间接地使自球产生的移动。
⑦当其他他球与被撞击球同时与球门或终点柱接触,在闪击过程中,当捡起被撞击球时,间接地使其他他球产生的移动。
⑧自球与球门或终点柱接触,由于闪击的作用力使与该球门或终点柱接触的其他他球产生的移动。
(9)除以上(1)至(8)之外,其他由裁判认定的无效移动。
说明:2(9)举例:
①当球出了比赛线,撞上已放置好的界外球而使其产生的移动。
②由于天气等其他原因而使球产生的移动。
③当运动员服装、衣袖或服装其他部分碰到球,或帽子掉下来碰到球而使其产生的移动。
击球
1.击球:
(1)击球是指击球员用槌头横断面部分击打自球的行为。
(2)击球员不得拒绝击球。
说明:击起了泥土和草皮的击球有效。
2.开球:
(1)开球时,击球员必须将自球置于开球区内。
说明:击球员在击球区内可以改变自球位置,但必须用手重放。
(2)击球员可以要求裁判员暂时移开其认为妨碍其顺利通过1门的他球。
3.获得续击权:
(1)当球停在比赛线以里,以下几种情况将获得续击权:
①成功通过球门。
②获得闪击权时。
③闪击成功且与闪击有关的动作完成后。
(2)击球通过球门且没有出界,享有一次续击权。
(3)击球撞击他球,且自球与被撞击球都没有出界,击球员必须闪击被撞击球。
(4)每次成功闪击后,击球员均享有一次击球权。
4.击球犯规:
(1)如果击球员按如下方式击球为犯规,即击球犯规。
①推球、两次击球或使用槌头横断面以外的部位击球。
说明:a.推球是指用槌头横断面推球而非击球使其前进。
b.两次击球是指槌头与球接触两次,一般发生在球撞击球门柱与终点柱后被反弹回槌头。
②击球员通过踢槌杆或槌头、用手击球槌或手握槌头击球。
③间接移动球时。
说明:间接移动球是指几种情况:槌头击打球门、终点柱、泥土或草皮而使球产生的移动。
②当球与球门、终点柱接触,槌头撞击球门、终点柱而使其产生移动。
④在获得闪击权之前击球。
⑤获得闪击权后,没有闪击而击球。
⑥成功闪击后,在获得续击权前击球。
⑦开球时,没有将自球置于开球区内。
⑧撞击他球。
⑨自球仍在移动时,击打自球。
(2)当发生击球犯规,击球员失去击球权,比赛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①如果是本条中(1)①,②,③,④,⑤和⑥的情况:移动的球被放回原位。
②如果是本条中(1)⑦的情况:由开球员拿回自球。
③如果是本条中(1)⑧的情况:被移动的他球放回移动前的位置。
④如果是本条中(1)⑨的情况:打击之前,得将自球放到“chokkingai”(离击球点最近的内边线的点外10厘米的地方)。
(3)以上(2)④中是指离击球犯规点最近的比赛线点外10厘米。
击球顺序犯规
比赛由主裁判宣告开始进行。比赛时应按照球上注明的顺序号次击球。如果搞错了击球顺序而打到了自己的球(自球)时,则判为击球顺序犯规,取消该队员的击球权,并把自球放在就近的第一线(如果就近的第一线位置有2处或3处时,应将球放在高下次通过的球门最远的位置;如果已通过了第三门的球,则将球放在离终点柱最远的位置处),还判罚取消该队员下一轮的击球权。
过门
1.过门及有关规定:
(1)过门,即“Gate Tsuka”,是指球由球门前方完全通过球门线,且停在界内。
说明:门线是指两门柱后方之间的连线。
(2)成功通过球门是指球首次分别依次通过1门、2门、3门,另外,成功通过1门还要符合第十三节第二条的规定。
(3)如果球从门后方向往门前方向运动并停在球门线上,击球员在下一轮击球时将球击打移动到球门后方,不算通过球门。
说明:如果球从球门后方移动到球门前方,且不与球门线接触,待下一轮击球时,将球击打移动到球门后方,算顺利通过球门。
(4)通过闪击送他球过门时,只要放置他球时没有与球门线接触,过门有效。
(5)击打界外球,即使该球通过球门,也不算通过球门。
(6)如果击打界外球,使其从球门前方正方向进入球门并停在球门线上,待下一轮击球时,可以完成通过球门。如果是从球门后方反方向进入球门并停在球门线上,则适用本条3款。
2.成功(有效)通过1门:击球员自开球区击球,使自球顺利通过1门,并停在界内(内线内),即被认为有效通过1门,也叫“1门得分”。
说明:有效通过1门的球被称为界内球。
撞柱
1.有效撞柱:
(1)有效撞柱,称为“Agari”,是指已有效通过3门的球撞柱。
(2)如果击球员希望通过闪击送他球撞柱,如果放置他球时,不得将该他球与终点柱接触,否则闪击撞柱无效。
(3)如果通过3门后,静止时与终点柱有接触,在下一个动作撞柱成功才被认为是有效撞柱。
(4)击球员击已过了3门的界外球,撞柱无效。
(5)已有效撞柱的球,应拿出场外。
撞击
1.有效撞击:
(1)击出的自球移动后撞上他球,即发生撞击。如果自球已与他球接触,只需击打自球即产生有效撞击。
(2)自球有效通过1门前与他球相撞,撞击无效。
2.闪击权的获得:
(1)有效撞击发生后,自球与被撞击球皆在界内,击球员必须进行闪击。
(2)如果击球员同时获得数个闪击权利,闪击他球是与被撞击的次序无关,被撞击的他球需全部被闪击。
3.闪击优先:
(1)一次击球获得闪击权并通过了球门,优先进行闪击。
(2)击球员同时获得击球权与闪击权,闪击权优先。
4.重复撞击:
(1)连续击球过程中,如果被闪击球又被撞击,则构成“重复撞击”犯规。
(2)如果发生重复撞击,击球员失去击球权,比赛按如下方式进行:
①自球按“chokkingai”(离击球犯规点最近的内边线点外10厘米)处理。
②被重复撞击的他球置于第二次撞击发生处。
闪击
1.闪击:
(1)闪击是指放置好球后,通过击打自球产生的冲击力使他球产生移动。
(2)放球是指踩住静止的自球,放置被撞击的他球并使其与自球接触。
(3)他球必须放在内线以里。
(4)击球员不得拒绝闪击。
说明:如果计划将他球闪出界外,击球员必须向裁判员明示他球被闪击的方向。
(5)由于闪击他球而产生的任何移动有效。
2.闪击中击球员的行为:
(1)闪击中击球员的行为是指自撞击后各球静止到击球员成功闪击后将脚从自球上移开之间击球员的所有行为。
说明:击球员在闪击过程中的行为顺序如下:
①捡起被撞击球。
②踩稳自球。
③使他球与自球接触,且他球必须在内线以里。
④放好他球后,将手移开。
⑤击打自球使他球移动。
a.击球员可以在踩稳自球以后再捡他球。
b.如果同时踩上自球和被撞击的他球,可以认为已放好他球。
(2)以下关于闪击过程中行为是正确行为。
①同时踩住自球和他球。
②只踩住自球时,改踩或转踩。
③放球时触及自球。
④重新放球。
⑤击球员击打自球时,踩球脚被击打。
⑥自球在击球员脚下移动。
说明:当自球在击球员脚下移动时,如果裁判员判断其移动有不当得利(攻门、撞柱、撞击),则待裁判员将球放回原位后,击球员才能击球。
(3)同时撞击一个以上的他球时,各自静止后,如果自球与一个以上的他球接触,击球员应暂时性移开第二次或以后需闪击的他球。
说明:击球员暂时性移开他球时顺序如下:
①如果两个他球接触时,捡起并暂时移开第二次闪击的他球。
②如果三个他球接触时,每次捡起一个并暂时移开,也可以两个一同捡起并暂时移开。
a.被暂时移开的他球不得放在对比赛构成障碍的地点。
b.如果被撞击他球移动后停止,与另外他球直接或间接接触,击球员可以捡起被撞击球。
3.完成闪击:完成有效闪击是指以下情况:
(1)被闪击球移动后离自球的距离在10厘米以上。
(2)被闪击的他球撞柱有效。
(3)被闪击的他球成为界外球。
4.闪击犯规:
(1)、击球员在闪击过程中有如下行为,被认为是犯规。
①击球员捡起被撞击球以后、进行闪击以前,被撞击球直接移动了自球或其他他球。
②放球前,踩自球或再踩时,球从脚下离开。
③放球后,再踩时,球从脚下离开。
④闪击时,放球手未从被闪击球上拿开。
⑤击球员只击打了踩球的脚。
⑥被闪击的球移动后,距自球小于10厘米。
说明:如果被闪击的球移动超过10厘米,但撞上诸如球门之类的障碍物后(反弹)回来停在不足10厘米处,闪击成功。
⑦闪击后,被闪击球碰上球门或终点柱,与自球接触,然后停止。
⑧闪击后,自球从脚下移开。
⑨击球员同时对多个他球进行闪击行为。
说明:击球员同时对多个他球进行闪击行为是指以下情况:
a.击球员捡起第一个被撞击球后,又改变了闪击顺序。
b.同时捡起被撞击的多个他球。如果自球同时与3个他球接触时,需第二次及以后闪击的他球可以暂时移开。
c.自球与一个被撞击球接触,击球员却触及了其他被撞击的球。
⑨击球员将被撞击球置于内线外进行闪击。
⑩闪击后,击球员将自球从脚下移开。
(2)闪击犯规,击球员失去闪击权,比赛按如下情况进行:
①如果闪击犯规发生在内线以里,且在各球静止之后,放球之前:
自球与被撞击他球放回被撞击后静止的位置。
②如果闪击犯规发生在放球以后,闪击完成以前:
a.自球放回撞击后静止位置,而且
b.球放回被闪击位置。
③如果闪击犯规发生在闪击完成后,击球员脚从球上移开之前:自球放回撞击后静止的位置。
④闪击后,被闪击球碰上球门或终点柱,(弹回)后与自球接触并静止:自球与被闪击球他球放回闪击后接触的位置。
⑤如果击球员将被撞击球放在内线外进行闪击:自球与被闪击他球放回撞击后静止的位置。
(3)闪击犯规后,如果自球与被撞击球之间的距离不足10厘米,应如下处理:自球按“chokkingai”(将自球放置于离击球犯规点最近的内边线点外10厘米)处理。
界内球和界外球
1.界内球:
(1)界内球是指成功通过1门后,仍停留在内边线以里的球。
(2)击打界外自球(球在内边线外)进入内边线以里,则成为界内球。
2.界外球:
(1)界外球是指被打到内线外,或由于犯规而被“chokkingai”(将自球放置于离击球犯规点最近的内边线点外10厘米)处理的球。
(2)被击打到内线外的界外球,应放在其通过的内线点外并垂直于内线10厘米处。
(3)击球员如果认为界外球妨碍比赛,可以要求裁判员暂时为其拿开。
3.击界外球:
(1)从被指定的放球位置击打界外球。
(2)击球员击界外球,球又回到内线外,该球成为该出界处的界外球。
4.击界外球犯规:
(1)击界外球入场的运动过程中触及他球,为犯规,应判击界外球犯规。
说明:①本条中他球是指场内球(包括界外球),不包括已进行无效运动的球。
②他球与球门或终点柱接触,自球撞击球门或终点柱后,间接地使他球产生移动,此移动无效,自球移动有效。
(2)击界外球犯规按如下方式处理:
①自球按“chokkingai”(将自球放置于离击球犯规点最近的内边线点外10厘米)处理。
②因击界外球犯规而使他球移动,将他球放回移动前位置。
触球犯规
触球犯规:
1.击球员因非规则允许的原因触到了场内的球,为触球犯规。
说明:第一条1的情况举例:
(1)开始击球时,击球员用球棒或脚等触及自球,并使其恢复到原位。
(2)掉下的球棒触及球。
(3)击球员用球棒拖动被撞击球。
(4)击球员身上物品掉下触及球。
(5)如果击球员服装边沿、衣袖或所戴帽子掉下后触及球,不算犯规。
2.触球犯规,失去击球权,并按如下方式处理:
(1)触及静止球:被触及球放回触球位置。
(2)触及移动中的自球:自球按“chokkingai”(将自球放置于离犯规点最近的内边线点外10厘米)处理。
(3)触及移动中的他球:他球放回触球位置,而且自球按“chokkingai”(将自球放置于离犯规点最近的内边线点外10厘米)处理。
(4)击球员球棒触及球门或终点柱,使球产生移动:被移动球放回移动前位置。
(5)如果触及犯规发生在闪击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按第十六节第四条第二、三款有关闪击犯规的规定处理。
妨碍比赛
妨碍比赛:当裁判员确定教练员或运动员妨碍比赛时,主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妨碍比赛一方不因妨碍比赛行为的实施而获取利益。
1.失去击球权。
2.按“chokkingai”(将自球放置于离犯规点最近的内边线点外10厘米)处理。
3.过门、撞柱无效。
4.将教练员或运动员逐击球地,被逐击球地的运动员,其球取击球外,该号缺号,但被逐击球地前的得分有效。
5.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暂停
暂停:暂停是指主裁要求暂时停止比赛,此期间比赛计时暂停。比赛队伍不得要求暂停。
裁判用时
1.裁判用时是指裁判员允可进行的行为所用的时间。
2.犯规行为发生到一个击球员被呼号之间的时间为裁判用时。
3.裁判员用来回答队长提问的时间为裁判用时。
4.裁判员用时不算超时,但算在比赛时间以内。
5.击球员在裁判员用时内的击球动作无效。
更换装备
更换球棒:击球员在向裁判员示意后可以更换球棒,但只允许将一支球棒带进场内。另外,替换时间不算裁判员用时。被更换的球棒也必须是经过检查的。
中断、延期及取消比赛
中断比赛
1.由于天气或其他使比赛不能继续的原因,比赛可以暂时中断。
2.比赛恢复时按原比赛状态和时间继续进行。
推迟和取消比赛
1.如果比赛不可能再继续进行,比赛被推迟或取消。
2.如果比赛推迟的决定在比赛的前20分钟做出的,必须完整地重赛。
3.如果比赛取消时,比赛已进行了20分钟,比赛结果有效。
裁判
全体裁判员组成
1.一个主裁;
2.一个副裁;
3.一个记录员;
4.根据需要设司线员。
主裁
1.主裁的权利:根据比赛规则执裁,对比赛规则中没有规定的情况做出决定。
2.主裁的职责:
(1)宣布比赛开始和比赛结束。
(2)呼叫击球员击球。
(3)宣布暂停及重新比赛。
(4)宣布比赛中断及重新比赛。
(5)决定对妨碍比赛的人采取处罚。
(6)决定和宣布资格无效。
(7)比赛结束后,确认比赛结果。
(8)确定和宣布胜负。
(9)确定和宣布胜负后,接受双方队长签名。
主裁和副裁的职责
1.共同职责:
(1)检查场地。
(2)确认双方击球队员顺序。
(3)确认先攻与后攻。
(4)检查装备及服装。
(5)判断并宣布过门及撞柱有效。
(6)判断并宣布撞击成功。
(7)判断并宣布界外球。
(8)承认队员替补队员,并告记录员。
(9)判断并宣布犯规。
(10)对妨碍比赛提出警告。
(11)回答比赛中的问题。
(12)暂时将球移开。
(13)对无效移动的球做出回应(进行处理)。
2.副裁的职责:除了上条中和主裁共同承担的职责外,副裁还应协助主裁,当主裁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副裁行使主裁职责。
记录员
记录员的职责是:
1.根据比赛规则,在记录表中记下必要的事项(参见84页)。
2.回答主裁和副裁需要确认的事项。
3.帮助主裁和副裁做出决定。
4.在比赛中,宣布以下时间段:还有15分钟,还有10分钟,还有5分钟,比赛时间到。
5.从主裁处得到有关比赛记录的确认。
6.计时。
7.在界外球上协助主裁和副裁执裁。
司线员
司线员的职责是:
1.在界外球上协助主裁和副裁。
2.对妨碍比赛提出警告。
项目规则
规则规定依次使球通过球门,撞击终点柱,完成比赛。比赛时,两队各5个球,一方红球,一方白球,从1号到10号交替击红、白球。队员每人1球,称为“自球”,球号和队员号一致,也就是击球员在开球区首次击球过一门时的序号,其余的球为他球。如果击球员成功将球击过一门,称为通过第一门,该球员可再次击球,过二门、三门同样如此。此外,如果球成功通过第三门后撞柱,与该球号对应的队员结束比赛。
在击球时,如果自球触及他球,称为撞击。如果自球和被撞他球停在比赛线内,击球员需用脚踩住自球,并将他球与自球贴靠,然后,用球槌击打自球,利用冲击力把他球震出,称为闪击。无论是成功击球过门还是闪击,击球员都得到一次续击权。
每球按顺序每通过一个球门获得1分,撞柱获得2分,完成一场比赛该号队员共得5分。以比赛结束时每队队员所得分值相加来判定胜负,总得分多者为胜。
门球运动是一项两队10名队员进行比赛、每名队员各有自球、独立击球又相互合作的体育运动。
门球常见犯规
门球打球犯规
使用槌棒击球时,手必须持在槌棒中心标记的上部,用槌棒头打击自球。无论打击力量的大小或者有无意图,只要槌棒触及到自球;或打到场地上的泥土、石块而使球滚动;或打击球时,由于风压使自球移动等情况均属于击球。如果手在中心标记的下部持槌棒击球;或使用槌棒头以外的部位击球;或使用槌棒头打击泥土、石块而使球滚动;或打击球时,由于风压使自球移动等状况均属于击球。如果手在中心标记的下部持槌棒击球;或台球时由于风压引移自球起动等情况时,均视为击球犯规。应判将自球和他球同时都放回原来位置。
门球临场指挥犯规
在比赛时,除领队可以直接指挥外,其他任一成员不得对场内的本方队员进行指挥或利用其他方法发出指示。对违反的队,初犯给干警告处分,两次以上则取消该队该轮击球员的击球权。
门球暂停与抗议
比赛中不得要求暂停或任意中断比赛。除了领队可提出意见(仅限于场上发生的问题)外,任何人员无权对裁判员的判决提出抗议。使领队提出异议,其所用的时间均应计算为比赛时间,即否则为犯规。
门球通过球门规则
通过球门的有关规定如下:
1.通过球门,即从起始线开始沿着。规定的方向,依次击球通过第一、第二、第三球门。
2.自己打球(自打),并使自球顺利通过球门时,可以继续再打一次球。只有球体全部越过球门线时,才能判定为球已通过了球门。
3.通过第一球门须按下列规定进行判断:
(1)球放生在起始线上,必须一次击球,将自球击过第一球门。如击球未通过球门,应迅速将球排除在场外。
(2)自球通过第一球门后而出界,则为进门无效,以未通过球门论处。
(3)通过第一球门后的自球,碰撞他球而出界时,承认其通过第一球门,但由于出界而取消继续再击一次球的权利,此时,自球应放置在越过第一线位置的外侧,他球仍应放置在碰撞后的位置。
4.自球通过第二或第三球门后而出界时,则承认其通过球门,但由于出界而取消继续再击一次的权利。
5.由于其他队员击球的有效活动而使球通过球门,则给予承认。
6.队员利用风击而使他球通过球门,应设法使他不要停留在球门线上。
门球终点站规则
比赛中,通过了第三球门的球,经过有效的比赛,而碰到终点柱时。则为到达“终点站”。
关于到达终点站的撞击和闪击球的有关规定如下;
(1)通过了第三球门后的自球,撞击了他球而到达终点站(触及终点柱)时,则为到达终点站。但不再进行闪击,被它撞击的球必须保留在被撞击后的位置上。如果被它撞击的他球也到达终点站时,则取消击球员再有的问击权和自球的再打权。
(2)通过了第三球门后的自球,如果既触及了终点柱又撞击了他球,则为到达终点站,但没有再次闪击权,而且应把被撞击的他球放回原来的位置上,如果是利用问击打法而使他球触及终点柱而到达终点站时,应设法使本方其他任何一球再触及终点柱方为有效。
门球的比赛,使球通过球门而到达终点站是技术水平的一个反映,也是取胜的一个先决条件。因此,在比赛中球门和终点柱除了球的通过和触及外,任何物体都不许去将其碰倒。如果运动员用棒及身体的任一部位碰倒球门和终点柱时,均属于犯规行动。若运动员在起动中或者球在移动中将门或终点柱碰倒,应判为将自球放在其就近的第一线的外侧位置。
门球的临时移动规则
比赛中,为了消除临时阻碍,裁判员有权将球临时移动,以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在起始线击球时,裁判员认为有阻碍于通过第一球门的球,给予临时移动。在运动员击完球后,再由裁判员将球移回原来的位五;第二种情况,裁判员认为阻碍正常比赛的出界球,给予临时移动。在运动员击完球后,再由裁判员将球移回原来的位置;第三种情况,球与两个以上的他球撞击,并与两个以上的他球互相接触(或十分接近)时,为了使运动员顺利地进行间击,裁判员可临时移动不进行闪击的其他球。在运动员击完球后,再由裁判员将球移回原来的位置。
盲人门球比赛规则
概述
盲人门球1946年起源于德国和奥地利,是为失明患者发明的一种集体游戏活动。1976年,在加拿大多伦多市举行的第五届残奥会上,盲人门球第一次被列入表演比赛项目,当时只有男队参加了比赛。1980年第六届残奥会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1984年在美国举行的第七届残奥会上,女子盲人门球作为正式项目列入比赛。2004年雅典残奥会盲人门球比赛已有120名运动员参加,包括12支男队和8支女队。第13届残奥会盲人门球比赛将在北京理工大学体育馆举行,设男子和女子项目。
盲人门球运动的项目特征
盲人门球是根据盲人视力障碍特点而专门设计的一项集体球类项目,它需要运动员根据触觉来确定自己在场上的位置、方向;根据听觉来判断球的方向、速度,从而迅速作出反应。盲人门球比赛场地长18米、宽9米。每个场上队员都要戴规定的眼罩。在裁判员鸣哨示意比赛开始直至结束的全过程中(含加时赛和罚球时),场上队员均要戴眼罩;替补队员在暂停过程中进入场地时,也应戴眼罩。
盲人门球竞赛规则要点
每队应有3名比赛队员和3名替补队员,攻守双方各上场3名运动员,各队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上场运动员须在技术官员监督下,佩戴官方提供的纱布眼罩及遮光眼镜。
比赛中,攻方队员可运用规则允许的各种进攻技术动作,将球滚入对方的球门;而防守方队员在防守区域内采用各种防守技术,如倒地、扑球等防守动作防住对方进攻的球。在比赛正常进行中的入球称为投球得分,每进一球记1分,每个投球手连续投球不能超过3次,否则将进行一对一判罚。全场比赛时间为20分钟,分上下半场,各10分钟,半场间歇3分钟。比赛中,只要球在球门区内穿过球门线就算得分,得分多者为胜。
任何场上队员触摸挡眼罩都将受到处罚,运动员在受罚情况下离开赛场时也不能触摸自己的挡眼罩,否则将再次受到处罚。如果在比赛途中,暂停或比赛中的任何中止期间运动员想要触摸眼罩,必须先征得裁判员的许可;得到许可后,要转身背对赛场,才可以接触眼罩。任何队员在投球时如发出妨碍防守队员追踪球的噪音,都将受到判罚。
观赛礼仪
盲人门球是一项具有观赏性的对抗项目。由于参赛运动员都是视力残疾人,且在比赛中全部戴眼罩,运动员完全凭借听力判断来球方向,然后做出防守动作;所以在观看盲人门球比赛时,由于这项运动的特殊性,观众一定要注意加油和鼓掌的时机。比赛中要绝对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场上运动员对来球方向的判断。运动员得分后,观众再喝彩欢呼以表示对他们的鼓励。在雅典残奥会盲人门球比赛中,当比赛现场需要安静时,志愿者举起一个牌子向观众示意,保持安静;当一方进球后,现场会立即播放欢快的音乐,观众也会跟随音乐有节奏地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