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排球设施规则

排球运动场地

排球规则是由技术性规定、非技术性规定和场地设备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决定的。这里主要以比赛时的标准为主:

比赛场地

排球比赛场地包括比赛场区和无障碍区。比赛场区为长18米,宽9米的长方形,其四周至少有3米宽呈长方形对称的无障碍区,从地面量起至少有7米的无障碍空间。国际比赛的场区边线外的障碍区至少5米,端线后至少9米,上空的无障碍空间至少12.5米。

比赛场地的区域

1.比赛场区:由中线的中心线分为长9米,宽9米的两个相等的场区。

2.前场区:每个场区各划一条距离中线中心线3米的进攻线(其宽度包括在内)。中线与进攻线之间为前场区。

3.换人区:两条进攻线的延长线之间,记录台一侧边线外的范围为换人区。

4.发球区:在两边的端线外,两条边线的延长线上,各划两条长15厘米,垂直并距离端线20厘米的短线,两条短线之间为发球区。发球区的深度延至无障碍区的终端。

5.准备活动区:在两个无障碍区外的替补席远端,划3×3米见方的区域为准备活动区。

比赛场地的要求

1.地面:必须平坦、水平、划一。世界性比赛场地地面只能为木质或合成物。

2.界线:宽均为5厘米,其宽度包括在各个场区内。

3.颜色:室内必须为浅色。界线颜色要与地面颜色不同。世界性比赛场地界线为白色,比赛场区和无障碍区分别为不同的颜色。

4.温湿度和照明:室内最低温度不得低于10摄氏度(50华氏度)。照明度为1000~1500勒克斯。世界性比赛的室内温度,最高不得高于25摄氏度(77华氏度),最低不低于16摄氏度(61华氏度)。湿度不得高于60%。

场地的画法

先在场地中央画一条9米长的中线MN。然后MN中点O为圆心,以10.06米为半径,向4个场角画弧;再分别以M、N为圆心,以9米为半径,向同侧的两个场角画弧与前弧相交,成4个交点A、B、C、D。连接这4点便形成了场地的边线和端线。

再分别以MN为圆心,以3米为半径,在各边线上截取E、F、G、H点,连接EG、H形成进攻线。

最后画了发球区短线。在两条端线后边延长上,各画一条长15厘米,垂直并距离端20厘米的短线,两条短线之间的区域为发球区。

根据比赛的要求,在每条进攻边线的两侧画5个长工15厘米、宽5厘米、并间隔20厘米的虚线,虚线总长1.75米。

排球场院地所有线宽为5厘米,其宽度包括在各自的场区之内。

排球器材设施

排球规则是由技术性规定、非技术性规定和场地设备要求等方面的内容组成的。场地设备、比赛的方法,以及参赛人数等方面的规则,规定了排球项目不同于其他运动项目的性质。比赛参加者的权力与责任,比赛的间断及延误比赛,队员的不良行为等方面的规则,规定了排球运动参加者必须在公正和遵守体育道德的环境中进行比赛。规则中大量的清楚的技术定义,是排球运动的核心,也是我们必须掌握的基本内容。随着排球运动的不断发展和众多客观条件的需要,规则在对技术性规定的要求上逐渐放宽,趋于简单。

排球为圆形,外壳用柔软的熟皮或人造皮革制成,内装橡皮胆。球必须为一色,室内比赛须选用淡颜色的球。球的圆周为65~67厘米,球的重量为260~280克,球的气压为0.30~0.325千克/平方厘米。

球网

排球网为深色,长为9.5米,宽1米,网孔10厘米见方,球网上沿有5厘米的双层白色帆布。要张挂在球场两侧的网柱上。网柱安装在边线外,离边线至少50厘米。球网要挂在中线垂直面的上空,将球场隔开。男子网高2.43米,女子网高2.24米,网高从网中间丈量。球网两端应各挂上一条宽5厘米、与场地边线相垂直的白色标志带。在标志带外侧各树一根长1.8米,直径1厘米,而且具有弹性的标志杆。标志杆的上沿高出球网上沿80厘米。杆体每隔10厘米画上红、白相间的格纹。球网高度应从球场中央丈量,球网两端(边线上方)的高度,必须相等,而且不得超过规定高度两公分以上。

网柱

网柱应为两根高2.55公尺的光滑圆柱。最好是能够调节高度,网柱固定在边线外0.5~1米处。禁止使用拉链固定网柱。一切危险设施或障碍物都必须排除。

标志带

标志带是两条宽5厘米、长1米的白色带子,分别系在球网两端,垂直于边线。标志带被认为是球网的一部分。

标志杆

标志杆是两根有韧性的杆子,长1.80米,直径10毫米,由玻璃纤维或类似质料制成,分别设在标志带外沿球网的不同两侧。标志杆高出球网80厘米,高出部分每10厘米应涂有明显对比的颜色,最好为红白相间。

标志杆被认为是球网的一部分,并视为过网区的边界。

比赛时的器材与设备

排球比赛的器材除规定的网柱、球网、标志带、标志杆和比赛球外,还有以下设备:

1.球队用的长椅。长椅的长度至少能坐9人。

2.记录台。记录台一般坐两个人,一名正式记录员,一名辅助记录员。国内比赛一般只有一名记录员和一名广播员在记录台就座。

3.裁判台。裁判台是一个长约80厘米、宽为70厘米,调节范围在1.10~1.20米高度之间,可站立、可坐的升降台。裁判台的前面应制成弧形,并包上海绵类的护套,防止运动员受伤。

裁判员执行任务时应根据自己身高调节裁判台的高度,一般使裁判员的水平视线高出球网上沿50厘米左右为宜。

4.量网尺。量网尺长度要在2.50米以上,并在男子网高2.43米和女子网高2.24米处画上标记,同时在这两个高度上方2厘米处画上另一标记。因为规则规定,球网两处的高度不得超过规定网高的2厘米。

5.气压表。规则规定比赛球的气压为0.40~0.45公斤/平方厘米,所有比赛用球的气压必须一致。

6.比赛用球和球架。国际比赛时要求将5只比赛球放在球架上,比赛采用三球制。

7.计分器。计分器除能显示双方的比赛分数外,还要能显示双方的暂停和换人次数。

8.换人牌。换人牌为1~18号,两副的颜色最好有区别,并用盒子装好。

9.拖把。比赛时需要六个1米宽的拖把供擦地员使用。

10.小毛巾。至少需要十块供快速擦地员和捡球员使用的小毛巾,毛巾最小为40厘米见方,最大为40厘米×80厘米。

11.气筒。在球压不足时,供冲气用。

12.蜂鸣器。最好能让教练员和记录员都能使用。

13.表格。包括记录表、位置表、成绩报告单和广播员用表等。

队员装备

球队的组成

每队最多包含十二名球员,球员当中(自由球员除外)指定一人担任球队队长,需在记录表上注明。

唯在记录表上有登记的球员,才能进入比赛场区并参加比赛。记录表一经教练和球队队长签字后,登记的球员名单即不得更改。

球队装备

球员的装备包括球衣、球裤、袜子(比赛服装)和球鞋。

1.队员的服装。队员的服装包括上衣、短裤和运动鞋。上衣、短裤和袜子必须统一、整洁和颜色一致(自由球员除外)。国际比赛中,全队队员鞋子的颜色必须一致,但商标可以不同。上衣的号码必须是1~18号,号码的颜色必须与上衣明显不同,号码的位置必须在胸前和背后的中央部份,颜色和亮度必须与球衣有明显对比。身前号码至少为10厘米宽,身后号码至少为15厘米高,号码笔画宽度至少为2厘米。禁止穿着颜色与其它队员不同的服装(自由球员除外),或是号码不符规定的服装。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中,在右腿球裤上需绣上号码至少4至6公分高,宽至少l公分。球鞋必须轻便柔软,由橡胶或皮革制成。在FIVB世界性成人组锦标赛中,鞋子的颜色也必须全队一致,但商标的颜色图样可以不同;比赛服必须符合FIVB认可的标准规格。队长的胸前号码下方应配戴一条长8公分宽2公分的带子以资识别。

2.禁止佩带的物品。禁止佩带可能造成上伤害及有利于人为加力的物品。可以戴眼镜参加比赛,但所引起的后果一切由个人负责。

3.装备的更换。第一裁判可允许一名或一名以上的球员:赤足比赛。

局与局之间或替补以后,更换汗湿的运动衫。但新换的运动衫颜色、式样及号码须与原来的相同。

天气寒冷时,第一裁判可允许球队穿著训练服装比赛,但全队服装颜色与样式必须相同,(自由防守球员除)并佩有合法的号码经允许后球队球员都必须依照办理。

4.球队的位置。球员必须坐在球员席或者热身区,教练及其它成员坐在球员席,但可以暂时离座。球员席位于记录台旁无障碍区以外。

只有球队之成员可以坐在球员席,比赛中球员可参予热身。

比赛中,末上场比赛球员可在热身区徒手热身,暂停时可在他们球场后方无障碍区做热身运动。局间休息球员可在无障碍区用球热身。

排球的规则

排球是两队各6人,各分两排战位,以中间球网为界,用手作“发球、垫球、传球、扣球、拦网”等动作组成进攻与防守的球类运动之一。

技术性规定

1.发球。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员鸣哨5秒钟内,将球抛起或持球手撤离,在球落地前,用一只手或手臂的任何部分将球击出。如球未触及发球队员而落地,则被认为是一次发球试图。在发球试图后,第一裁判员应及时鸣哨允许再次发球,发球队员必须在再次鸣哨后的3秒钟内将球发出。发球队员在击球时或击球起跳时,不得踏及场区(包括端线)或发球区以外的地面。击球后,可以踏及或落在场区内或发球区以外。在每一次发球时都允许有一次发球试图。

2.队员的场上位置。在发球队员击球时,双方队员必须在本场区内各站两排,每排三名队员。发球队员不受场上位置的限制。队员的位置是根据其脚的着地部位来判定的,每一名前排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列后排队员的双脚距中线更近;每一名右边(左边)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排中间队员的双脚距场地的右(左)边线更近。在发球队员击球的一刹那,场上队员脚的着地部位必须符合其位置要求。在发球后,队员可以在本场区和无障碍区的任何位置上。

3.网下穿越。在不妨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允许队员在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允许队员的一只脚或双脚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的同时,脚的一部分还接触中线或置于中线上空。除脚以外,不允许队员身体的任何其他部分接触对方的场区。在比赛中断后,队员可以进入对方场地。

4.触网。新规则规定触网为犯规,但队员在无试图击球的情况下偶尔触网不算犯规。所谓无试图击球,意指已经完成了击球动作和击球试图。如完成扣球动作或掩护扣球动作之后,偶尔触网则不算犯规。

5.进攻性击球。进攻性击球指除发球和拦网外的其他所有直接向对方的击球。当球的整体通过球网的垂直面或触及到对方队员,则完成了进攻性击球。前排队员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但触球时必须在本场地空间。后排队员则允许在后场区对任何高度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但起跳时脚不得踏及或越过进攻线,击球后可以落在前场区。如果后排队员在前场区完成进攻性击球,在触球时,球的一部分必须低于球网上沿。

6.拦网。拦网是指队员靠近球网,将手伸向高于球网处阻挡对方来球的行动。

触及到球的拦网行动则完成了拦网。只有前排队员允许完成拦网,后排队员不得完成拦网。如后排队员将球拦回,则为犯规。如拦球到本方场区,则为本队的第一次击球。前排队员的拦网触球不算作本队的一次击球,因此本队拦网后还可以再击球三次。拦网时,队员可以将手或手臂伸过球网,但不得影响对方击球,过网拦网触球应在对方队员完成进攻性击球之后。在一个拦网动作中,允许球迅速而连续地触及一名或更多的拦网队员。

7.比赛中的击球。规则规定队员的身体任何部位都允许触球。但球必须被击出,不得接住或抛出,球可以向任何方向反弹,如果队员违反了上述规定,则判为持球。

规则规定球必须同时触及身体的不同部位,如果球先后触及队员身体的不同部位,则为连击犯规。但是在拦网动作中,允许同一队员或同一拦网中的不同队员,在一个单一的动作中连续触球。在球队的第一次击球时,允许队员身体的不同部位在同一击球动作中连续触球。第一次击球指接发球、接进攻性击球、接本方拦起的球和接对方拦回的球。而在本队第二次和第三次击球时,则不允许球连续触及身体的不同部位。

规则虽然由以上三个部分组合而成,但它们是一个整体。我们在掌握每部分内容的同时,更要将三部分的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更好地了解规则,理解规则,以至更好地去执行规则。

执行规则的原则

裁判员是执行规则的人,要正确地运用规则,要求裁判员必须完整地理解规则,并在比赛的全过程中果断地、正确地运用规则。裁判员首先要知道规则形成的原则基础,特别是当一个没有在规则中清楚表明的情况发生时,裁判员应能正确地做出判决,如同规则26.2.3中规定的,“他有权决定涉及比赛的一切问题,包括规则中没有规定的问题”。裁判员只有在充分认识了规则形成的原则的基础上,才能运用规则处理这类间题。为了正确地运用和执行规则,我们应对规则的作用、规则形成的影响因素和执行规则的基本原则有一个完整的认识。

自由球员的规则

1.球队可以没有自由球员,但最多只登记两人。

2.一队在比赛时只能有一位自由球员在场上。

3.自由球员必须身着与其他同队球员明显不同颜色的球衣。

4.自由球员的替补不计入普通球员的替换次数(不纪录)。

5.自由球员的替补必须于一球落地之后至第一裁判发球哨音响起前完成(教练无须请求自由球员的替补或使用号码牌);并只限于替换同一人,且同一自由球员的替换至少须以一球的往返为间隔(即一次死球)。

6.记录表须注明自由球员。

7.自由球员不得列于轮转表上,但可于比赛前替换上场。

8.自由球员的轮转只限于后排。不得发球或轮转至前排,并不得拦网或企图拦网。

9.如球的位置高于网高,自由球员不得于场上任何位置将球处理过网至对方场地。

10.如第二传球为自由球员于前排以高手将球传出,则第三球攻击高度不得超过网高。

11.自由球员不得为球队队长。

队员替换

每一局每队最多可替换六人次,一名队员离开比赛场地,而由另一名队员上场据占他的位置为一人次替换。在一次换人中可以同时替换一人或多人。

1.球员替补。球员替补是指裁判员允许一名球员退场,并由另一名球员上场代替其位置(规则16.5)替补限制每队每局最多可准许有六人次的替补,且同时可替补一名或多名球员。每局开始时上场的球员,仅可在该局中退场一次及再进场一次,但仅以回到原比赛位置为限。替补球员每局仅可上场一次,以替换开始时上场的球员,同时该替补球员亦仅能由原来被替补退场的球员所替换。

2.例外替补。球员受伤无法继续比赛时,(自由防守球员除外规则8.5.2.4)应作合法之替补,如该队已无合法替补之可能,则可使用例外替补,且不受规则8.1规定的限制。例外替补是指不在场内之任一球员(自由防守球员除外)替补受伤之球员,受伤之球员不得再进场比赛。

3.驱逐替补。被判驱逐或取消资格的球员(规则21.3.2、21.3·3)必须以合法的方式进行替补。若是无合法替补的可能,则应判该队为阵容不完整(规则6.4.3;7.3.1.1)

4.非法替补。凡球员替补超出规则8.1之规定音,即为非法替补(规则8.2所规定之情形除外),当球队构成非法替补,且比赛已重新开始后才发现(规则9.1),则依下列程序处理:法替补之判处,为对队得一分,且拥有发球权。错误替补应即改正,该队在犯错期间所得的分数一律取消,而对队所得的分数依然有效。

执行规则的原则

执行规则的基本原则是以规则的作用和影响因素为基础的。主要原则有:

1.使比赛在良好和公正的条件下进行。

2.积极鼓励观赏性。

3.加强裁判员之间的协作。

4.裁判员之间的配合

包括第一二裁判员之间的配合、第一裁判员与记录员之间的配合、第一裁判员与司线员之间的配合、第二裁判员与记录员之间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