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多元的古代私学

我国古代私学是指不由朝廷主持,不纳入国家学校教育制度之内,由个人或社会集团主持、经营、管理的教育活动。包括游动四方的私人讲学,以一位学术大师为核心的私学集团,还包括有固定场所的正式的私学类型。

在我国古代社会中,私学是与官学相对而存在的,以其多元的教学方式,在我国古代教育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春秋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各诸侯国为了在诸侯争霸中取得优势,迫切需要人才为他们服务,于是出现了“士”阶层。各诸侯国和卿大夫都争相养士,士的培养也就成为迫切的要求。在这些条件下,私学便应运而生。

在士阶层中,有儒家、墨家、道家、法家、阴阳家、名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等各家学派,他们代表着不同阶级或阶层的利益。

各个学派为了培养自己的人才,向各诸侯宣传各自的主张,希望各诸侯采纳,以扩大自己在政治上的势力。其中影响较大的是儒、墨、道、法四大家。儒家主张教化,墨家主张兼爱,道家讲求清虚自守,法家注重赏罚。这四大家都有私学。

儒家在这个时期政治上的影响并不大,儒家创始人孔子周游列国,宣扬王道仁政,没有一个诸侯接受他的意见,可是他却成了一个著名的教育家,培养了一大批掌握了经学知识的统治人才,为汉以后各封建王朝“崇尚儒术”打好了基础。

至战国时期,我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秦、齐、楚、燕、韩、赵、魏七国,基本上已建立了土地私有的封建制度,在七国争雄的统一战争中,士的价值越来越大,养士之风盛行。据孟子说,当时杨朱、墨翟的言论传遍天下,可见他们的徒众是很多的。

这一时期的私学更多,出现“百家争鸣”的局面,各种学派互相批评,互相影响。同时,在这一时期,同一学派中又互相争辩,形成支流。

如儒家有孟轲派和荀况派,前者成为儒家正宗,后者则产生了后期法家,影响都很大。再如道家发展为杨朱、宋钘、尹文及介于道、法之间的慎到的私学,及接近庄周“齐物论”思想的田骈等流派的私学。

各家在学术上有长短,有相反相成的作用。历代封建帝王基本上并非专取一家,而是综合各家,成为帝王之术,为巩固封建制度和各个朝廷服务。

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颁禁私学令,片面地强调刑法,而不注意教育,只是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严禁私学。这是秦迅速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个教训,引起了后代帝王的警惕,并懂得了教学为先的治国道理。

汉武帝时,采取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以经学为官学,但是并不禁止私学。于是古文经学为私人传授的私学,至东汉末年已取得了压倒官学的地位。如当时的郑玄、马融等古文经学大师的私学,他们的学生多达千人以上。

汉代私学在组织形式上可分为蒙学和精舍两种。前者是小学程度的书馆、学馆,属启蒙教育;后者为专攻经学的经馆精舍、精庐等,属提高教育。

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学衰颓,私学却呈现繁荣局面,名儒聚徒讲学仍占重要地位,学生人数上百人或千人屡见不鲜。这个时期的私学教学内容突破了传统的儒学,还包括玄学、佛学、道教,以及科学技术等。

南北朝时南梁员外散骑侍郎周兴嗣的《千字文》是影响深远的蒙学读物,南北朝时北齐文学家颜之推的《颜氏家训》成为家庭教育的代表作。

唐代私学遍布城乡,当时既颜师古、孔颖达、刘焯、尹知章等这些学术大师教授生徒,也有村野启蒙识字的私立小学。

唐代以后,宋元明清时期私学教育,一方面是书院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形成私学的重要形式;另一方面,启蒙学教育主要是私人设立的学塾、村学和蒙学。启蒙教材宋代有《百家姓》、《三字经》,以及以后编的《千家诗》和《杂字》等。

明清时期,学塾有坐馆、家塾义学等形式。清代文字学家王筠撰写的《教童子法》,是一部专门论述启蒙教育著作,对启蒙学教授方法作全面论述,并对启蒙学的一般原理提出了独特的见解。

总之,在历史上,我国古代私学都出现在重大的社会变革时期,而且其生存和发展,与当时宽松的文化氛围成正比例关系。

每当一统化的意识形态重建或强化时,则表现为私学教育特别是高级私学的衰微。同时,当考选制度体现了公平竞争精神时,官学则相对发达;而考选死板、褊狭之时,私学则较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