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大雁去旅行
这只和大雁一起去旅行的家鹅叫做莫顿。他现在由于和大雁们一起飞翔在南部广袤的平原上而显得有些兴高采烈。但是,尽管十分开心,到了下午的时候,雄鹅莫顿已经感到身体十分疲劳了。他竭尽全力让自己呼吸更多的氧气,加紧拍打自己的翅膀,但是还是远远地落在其他大雁的后面。
有几只飞在队伍末尾的大雁发现这只家鹅跟不上飞行队伍时,便飞到队伍的最前面,对领头雁说:“大雪山来的阿卡,快来看啊,白鹅掉队了!”
“赶紧告诉白鹅,快点飞比慢慢飞要省劲儿!”领头的阿卡说了一句,继续拍打着翅膀向前飞去。
雄鹅莫顿听见了阿卡的话,想要尽量加快速度,但是他已经筋疲力尽了,突然从空中朝着地面那些耕地和牧场四周被修剪过的灌木丛一头扎了下去。
“阿卡,阿卡,大雪山来的阿卡!”那些飞在队伍后面的大雁急忙叫喊起来。
“你们又喊我有什么事?”领头雁阿卡问,明显能从她的语气中听出不耐烦的意思。
“白鹅掉下去了!白鹅掉下去了!”
“和他说,飞得高比飞得低更省事!”领头雁阿卡说着,但丝毫也不放慢自己的速度,依然拍打着翅膀往前飞着。
雄鹅莫顿本来想要按照阿卡告诉自己的去做,但是就在他往上飞的过程中,他感觉自己的肺就像要炸开一样,根本喘不过气来。
“阿卡,阿卡。”队伍后面的大雁又叫了起来。
“你们难道就不能让我好好安静一会儿吗?”阿卡显得比以前还要不耐烦了。
“白鹅马上就要掉到地上了,白鹅马上就要掉到地上了!”
“告诉他,跟不上队伍可以让他回家去!”阿卡已经怒气冲冲了,她根本不想因为一个外来者而减慢队伍行进的速度。她和以前一样,仍然奋力地挥舞着翅膀。
“啊,我原来在他们的心目中就是这样的地位。”白鹅从阿卡的语气中明白过来,原来这群大雁根本没有真的打算带他到北部的拉普兰,只是把他骗出来散散心罢了。
白鹅觉得受到了愚弄而大为恼火,但是自己实在是没有力气了,不能向这群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展示自己的本领,让他们知道即使是一只家鹅也能闯出自己的名声来。这次旅行开始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阿卡待在一起,这让雄鹅莫顿感到很不自在,尽管他是一只家鹅,但也听说过有一只年龄在一百多岁的名叫阿卡的大雁。她的名声很响,这让许多最好的大雁都愿意和她一起飞行。不过,雁群中也找不出第二个比阿卡和她的雁群更瞧不起家鹅的了,所以白鹅莫顿想要证明一件事:我雄鹅莫顿和你们是不相上下
的。
白鹅跟在雁群的后面飞得很慢,心里想着到底是回家去还是继续跟着雁群飞行。就在这个时候,雄鹅背上的那个小人儿开口说话了:“我的好莫顿,你要明白,你以前从来没有在天上飞过,要是你想着和这些大雁一起飞到南方去,那的确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你最好在自己还没有摔死之前赶快回家去。”
这些话让雄鹅莫顿感觉到,真正让他感到不舒服的是背上的这个主人家的儿子。连这个小可怜都不认为他有飞行的本事,他就更要下定决心坚持下去。“你要是再多嘴,我就把你扔到我们第一次经过的那个泥灰石坑里去。”雄鹅一边生气地叫着,一边继续往前飞。莫顿在一气之下,身上的力气突然大了许多,现在已经能够和其他的大雁并肩飞行了。
不过,莫顿要是长时间地这样飞行还是无法坚持的,事实上,这样做也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太阳马上就要下山了。等到太阳一下山,雁群就急忙向下飞去。尼尔斯和雄鹅莫顿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身处维姆布湖的岸边了。
“看样子,我们是要在这里过夜了。”尼尔斯心里想,顺便从鹅背上跳了下来。
他站在狭窄的由沙石组成的岸边,望着眼前开阔的湖面。此刻,这个湖的样子显得十分难看,和他以前在春天见到的湖一个样,到处都是像皱皮一样的浮冰覆盖在湖面上。外面的冰层已经发黑了,不但表面显得凸凹不平,而且到处都是洞孔和裂缝。很明显,这些冰层用不了多久就会完全消融,因为现在这些冰层已经和湖岸分开了,在冰层消融的地方形成了一条带子形状的黑得发亮的水流。但是,冰层仍然是存在的,向四周散发着凛冽的寒气和冬天的气息。
在湖的对岸有一片明亮的开阔地带,但是雁群并没有选择在那个地方栖息,而是把睡觉的场所选在了一片大松树林中。也许,那片松树林具有某种留住冬天的魔力。虽然别的地方已经冰雪消融,但在繁密的松枝和树冠底下依然残留着许多积雪。这些积雪融化后又冻结在一起,变成了坚硬的冰。
尼尔斯看着眼前的这些被冰雪覆盖的荒原,心情变得十分郁闷,真想大哭一场。
此刻,他的肚子因为缺少食物而咕噜噜直响。从他变成小精灵为止,他已经一天没有吃东西了。但是,他根本不知道该到什么地方去找吃的东西。现在刚刚是三月,地上和树上都没有结出可以供他食用的东西来。
太阳也早已下山了,湖面泛起一阵寒气。夜色渐渐深沉起来,恐惧和不安也渐渐袭上尼尔斯的心头。随着黄昏的到来,他还没有找到住的地方,也没有找到谁来保护他不被野兽伤害。此刻,树林中发出一些淅淅沥沥的响声,把尼尔斯以前在空中飞翔时产生的喜悦之情全给破坏了。他只好怀着一种恐慌的心情看着眼前这些和他一起来的旅伴们,除了眼前的这些伙伴们,他再也没有依靠的对象了。
可是,带他来的那只大白鹅莫顿的情况简直糟透了。他一直趴在刚才他们降落的地方,一副马上就要死了的样子,脖子软弱无力地耷拉在地上,一双眼睛紧紧地闭着,只有胸部微微的颤动表明他还活着。
“我的好莫顿,”尼尔斯走过来轻抚他的头说,“你还是站起来去喝点水吧!这里离湖边只有两步的路程。”
但是莫顿躺在那里哪也不想去。
尼尔斯过去对待家禽和牲畜十分残暴,连这只雄鹅也不例外。像今天这样关心一只动物,尼尔斯还是头一次,因为他觉得雄鹅就是他唯一的依靠了,要是失去了莫顿,他的一切就全完了,所以害怕得要命。于是,他试着去推他,拉他,想办法让他到水边去。然而,莫顿的身体重量对尼尔斯来说简直是太重了,他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雄鹅推到河边。
雄鹅把脑袋伸进了浑浊的泥浆中一动不动,过了很长的时间才抬起头,抖落粘在头上的水珠,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等到雄鹅的元气恢复了,便在芦苇和蒲草间欢快地游弋起来。
那群大雁比莫顿在湖中嬉戏的时间要长。他们落到了地面上以后,就争先恐后地冲到湖中吃起食来,根本不管莫顿和他背上的尼尔斯了。他们在水中愉快地游弋着,梳洗着自己的羽毛,最后才是享用湖中那些已经有些腐烂的水浮莲和水草的时刻。
比较幸运的是,莫顿在水中捉到了一条小鲈鱼,他叼着鱼,游到了岸边,把鱼放在尼尔斯的面前。
“这是给你的礼物,感谢你把我推到了水边。”莫顿说。
这句话是尼尔斯在这一天中听到的最温馨的话。他十分高兴,有一种想要伸开双臂紧紧抱住莫顿的冲动,但是这种冲动还是被他紧紧压在了心底。他很高兴能够用这个礼物来填饱自己的肚子,但是人类的直觉告诉他不能生吃这条鱼,但是饥饿很快打破了这种矜持,他决定尝尝生鱼肉的味道。
他在自己的身上搜了一阵,正好在裤子的纽扣上找到了一把小刀,这是他经常随身携带的一把刀。不用怀疑,这把刀也变得很小很小了,和一根火柴棍没有什么两样。即使是这样,尼尔斯还是凭借着这把刀把鱼鳞刮得干干净净,将鱼的内脏挖了出来。没用多长时间,他就将这条鱼吃得一干二净。
在吃饱了以后,尼尔斯才想起了人的尊严。他对自己竟然可以生吃鱼肉感到不好意思起来。
“哎,没想到我不再是个人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小精灵了。”他暗自想着。
在尼尔斯吃鱼的时候,莫顿一直在旁边站着。当尼尔斯吞下最后一口鱼肉时,莫顿才对尼尔斯说:“我们碰上了一群傲慢的大雁,他们根本看不起所有的家禽。”
“没错,你说的我也看出来了。”尼尔斯也附和莫顿说。
“如果我们也和他们一样飞到拉普兰这个地方,让他们也见识一下,像我这样的家禽也能做到他们做到的事,这对我来说是件十分光荣的事。”
“但是,单凭我的力量是无法应付路途中遇到的艰难险阻的,”雄鹅莫顿说,“所以我想征求一下你的意见,问你是否能陪我一起去旅行,顺便帮帮我的忙。”
尼尔斯现在想的就是赶快回到家中和家人团聚,除此之外,他还没有别的想法。听了雄鹅莫顿的建议,他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我一直以为,你把我当成了你的冤家对头呢。”在沉默了半天之后,尼尔斯终于说出这么一句话。然而,雄鹅并没有理会尼尔斯说的话,以前的种种不愉快都已经烟消云散了,他现在记住的只是眼前的这个小人儿救过自己的命。
“我想尽快回到我的爸爸妈妈那里去。”尼尔斯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
“嗯,到了秋天我一定把你送回家,”雄鹅说,“不把你送到家门口,我就永远也不离开你。”
尼尔斯开始权衡利弊,也许过一段时间再回家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他对雄鹅莫顿的建议有点动心了。就在他要开口同意莫顿的建议时,他的身后传来了一阵呼啦啦的巨大响声。尼尔斯顺着声音望去,原来是那群大雁从水中飞到了岸边,正在抖落身上的水珠。然后,他们排成了一个长队,在阿卡的带领下,朝尼尔斯和莫顿走来。
雄鹅莫顿也趁着这个时候好好地打量着眼前这群骄傲的大雁,他觉得自己的心里有团火在烧。按照这只雄鹅的估计,大雁的外貌应该和家鹅差不多,至少也应该让他感到他们之间有些亲戚关系。但实际上,大雁的个头要比家鹅小得多,而且他们之中没有任何一个身上的羽毛是白色的,反而呈现为灰色,一些身上还夹杂着褐色的杂毛。最让雄鹅莫顿感到害怕的是大雁的眼睛,黄颜色的眼珠亮晶晶的,似乎里面有团火在燃烧。雄鹅生来就养成了慢吞吞的习惯,走路时摇摆着身体踱着方步。但是这些大雁可不这样行走,而是一边奔跑着一边跳跃。再看看大雁的脚,雄鹅的心里更不是滋味了,因为这些大雁的脚都很大,脚掌被磨得伤痕累累。从这点可以看出,大雁对自己脚下踩着什么东西根本不在乎,不会因为贪图安逸而躲避麻烦。每一只大雁都相貌堂堂,羽毛闪亮,但是一双破损的脚掌让大家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从很远的山区来的。
雄鹅对尼尔斯说:“你要从容地和他们打招呼,不用说出你是谁。”刚说完这句话,那群大雁已经来到了他们的身边。
大雁们在他们的面前站住脚,伸长脖子,用点头来表示礼仪。雄鹅也用点头表示回礼,只不过点头的次数比大雁们要多。等到彼此行礼完毕,领头雁说:“我现在想知道,你到底是谁?”
“对于我的来历,我觉得没有什么好说的,”雄鹅说,“我去年春天降生在斯堪诺尔。到了秋天,我又被卖到了威曼豪格村的豪尔格尔·尼尔森的家中,后来我就一直待在他的家中。”
“这么说来,你并不是出身于高贵的家族,本族也没有一个值得炫耀的同类,”领头雁说,“到底是从什么地方冒出的这股勇气,让你加入到大雁的行列之中?”
“也许正是我出身平凡,让我有了不让你们轻视的念头。”
“好啊,但愿你的愿望成真,如果你真的让我们大开眼界的话。”领头雁说。“我们已经见到了你那勉强说得过去的飞行,但是除了这个,你应该还有其他擅长的技能。没准你更擅长于长距离的游泳吧?”
“我并不擅长这项运动。”雄鹅说。从领头雁的语气中,他知道阿卡决定把他赶走,因此他并不在乎自己到底该怎么回答,“我只不过横穿过一个泥灰石坑,还没有游过更长的距离。”他告诉领头雁实情。
“也许你是一个长跑冠军喽?”领头雁阿卡又发话了。
“我从没见过哪只家鹅擅长奔跑,我自己也不例外。”雄鹅说。
说完这句话,雄鹅可以肯定,领头雁一定会拒绝收留自己。但是,莫顿惊奇地发现领头雁居然这样说:“嗯,你回答得很有勇气,而勇气正是一个良好伴侣的必备条件,即使你在开头时并不擅长这些。你可以和我们再待两天,让我们进一步了解你的本事,你觉得怎么样?”
“对这样的安排,我很满意。”雄鹅简直有些心花怒放了。
然后,领头雁用她的扁嘴指了指尼尔斯,问:“和你在一起的是谁?像这样的小东西我还是头一回见到。”
“他是我的同伴,”莫顿回答说,“他生下来就是一个看鹅的,把他带在身边肯定会有用处的。”
“也许对一只家鹅来说是有用的,”领头雁对这样的搭配显得有些不屑,“你怎么称呼他?”
“他的名字倒是有几个。”雄鹅吞吞吐吐地说,一时间想不出该用什么好办法把他掩饰过去,因为他不想大雁们知道这个男孩有个人的名字。“嗯,我一般都叫他大拇指。”莫顿急中生智,终于想出了这个名字。
雄鹅趁着领头雁和自己说话的机会,仔细打量了她一下:她的年纪应该很大了,全身的羽毛都是灰白色的,没有一根深色的杂毛。她的脑袋要比其他的大雁大一些,两条腿也要比他们的粗壮,脚掌也比他们磨损得厉害。从她那硬邦邦的羽毛、瘦弱的双肩、细长的脖子可以看出岁月对她的洗礼,但是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仍然显示着她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似乎比其他的大雁更具有斗志。
此时,领头雁转过身来,神气地对雄鹅说:“雄鹅,我是从大雪山来的阿卡,在我右边飞的是从瓦西亚尔来的亚克西,在我左边飞的是诺尔亚来的卡可西。还有,右边第二只是从萨尔耶克恰古来的科尔美,在左边第二只的是斯瓦巴瓦拉来的奈利亚。在他们后边飞的是乌维克山来的维茜和从斯恩格利来的库西。你要牢牢记住,这几只雁和其他的飞在队尾的那六只大雁——左边三只,右边三只——都是出身高贵的高山大雁!你不要认为我们是随便和什么飞禽结伴飞行的流浪者。你也不要认为我们会允许哪个不愿意说出自己来历的家伙睡在我们的身边。”
当领头雁在趾高气扬地说话时,尼尔斯突然朝前迈了一大步。“我并不想隐瞒自己的身份,”尼尔斯说,“我的名字是尼尔斯·豪格尔森,是一个佃农的儿子,直到今天为止我还是一个人,但是今天上午的时候……”
尼尔斯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在他提到自己是个人的时候,这群大雁就吓得往后退了几步,一个个伸着脖子,愤怒地朝他大声鸣叫着:“你现在就滚得远远的,我们不能容忍有个人混在我们中间!”
“你们根本用不着这样,”雄鹅急忙在旁边打圆场,“你们何必怕他这样一个小人儿呢。他明天肯定是要回家的,但是今天晚上他必须和我们待在一起。你们让这么一个小人儿独自面对黑夜、鼬鼠和狐狸,你们于心何忍啊?”
听到雄鹅这么说,领头雁试着走近小人儿一些,但是保持着戒备。“我可是领教过人的厉害,不管他是大人还是小人儿,都让我感到十分害怕,”她说,“雄鹅,你要是能保证他不会伤害我们的话,我们今天晚上可以收留他,也许他对我们的宿营地不太习惯,因为我们打算到浮冰上去睡觉。”
阿卡以为雄鹅在听到她的决定后会犹豫一下,没想到雄鹅立刻说:“你们真聪明,选了这么好的一个宿营地。”
“不管怎么样,雄鹅,我明天不想再见到这个小人儿了。”
“要是那样的话,我也要离开你们了,”雄鹅说,“因为我答应过不离开这个小人儿的。”
“那是你的自由,和我们无关。”领头雁冷冷地说了一句。说完,在领头雁的带领下,其他的大雁都呼扇着翅膀飞到了浮冰上。
尼尔斯感到伤心和难过,他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但是雄鹅却显得很淡定,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你现在赶紧去收集一些干草,能找到多少就找多少。”
尼尔斯收集好一堆干草后,用手抱住。雄鹅用它的喙叼住他的衬衫衣领,把他拎到了冰面上。此时,那群大雁已经在冰面上睡着了。
“把你的干草铺在冰面上,这样我也会有个站脚的地方,免得我的脚被冻在冰上。这样一来,你帮了我的忙,我也帮了你的忙。”
尼尔斯按照雄鹅的吩咐准备好一切,雄鹅就把他塞到自己的翅膀底下。温暖的羽毛让他感到既温暖又舒服,加上一天的疲劳,他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周围的黑夜显得非常宁静。但是,看不见的危险正在悄悄接近。一只名叫斯密尔的狐狸发现了这群大雁在浮冰上栖息,于是趁着浮冰漂到岸边的时候,一下子跳到了浮冰上。就在他快要靠近大雁的时候,身子突然一滑,爪子在冰上摩擦发出了声音。大雁们被惊醒了,纷纷逃离这突如其来的危险,拍打着翅膀飞到空中。但不幸的是,一只大雁还是被狐狸斯密尔给抓到了。
尼尔斯也被从睡梦中惊醒了,他发现一只“小狗”正叼着一只大雁朝岸上跑去。这让他十分恼火,口中喊道:“把大雁放下,你这个坏蛋!”
尼尔斯不顾自己的安危,沿着冰面一直追了下去。他这样做是想让大雁们看看,不管多么小的人,都会比其他的生物通灵性。
尼尔斯跑得很快,很快就追上了狐狸,一把抓住狐狸的尾巴,用力拖着,口中喊着:“你这只坏狗,把大雁给我还回来!”
狐狸斯密尔觉得好笑,自己这样一个有名的江洋大盗竟被当成了一只狗。斯密尔觉得,像自己这样一个不满足于在田野间捕捉田鼠,敢于到人的村庄上捕杀鸡、鹅,让村里的人闻风丧胆的杀手,竟被当成了一只狗,简直是荒唐可笑。
于是,斯密尔决定戏弄一下这个小人儿。他用爪子把大雁按在地上,对身后的小人儿说:“快点滚吧,你这个小可怜,回去向你的主人告状吧,就说我斯密尔把大雁咬死了!”
尼尔斯这才发现,眼前的根本不是一只狗,而是出没在荒野的野兽。但是,狐狸的嘲笑让他顾不上害怕。就在狐狸准备咬向大雁咽喉的时候,尼尔斯猛地一使劲,把狐狸拉得倒退了三步,大雁趁着这个机会,逃离了魔爪。
在尼尔斯的帮助下,被狐狸抓住的大雁成功地脱身了,她吃力地拍打着翅膀腾空飞起。可是,她的一只翅膀已经受伤了,几乎到了无法再用的地步,况且在这漆黑的森林中,她什么都看不见,就像一个盲人那样感到无力,因此她无法帮上尼尔斯的忙,只好从纵横交错的树枝组成的罗网中的空隙钻了出去,飞回到湖面上。
到嘴的美味飞走了,这让狐狸大为恼火。于是,他转过身来和尼尔斯周旋起来。尼尔斯为了活命,抓住狐狸的尾巴开始在他的身后打转,狐狸也开始围着自己的尾巴转,对着尼尔斯一口一口咬去。
和狐狸的周旋简直就像是在跳舞一样,周围的山毛榉的树叶纷纷飘落下来,斯密尔转了一圈又一圈,但是他的尾巴也随着身体在打转,尼尔斯紧紧地抓住狐狸的尾巴躲闪,让狐狸无法抓住他。
突然间,尼尔斯发现前面有一棵细小的山毛榉树。他摆脱了狐狸,飞快地爬到树上,等待着有谁来救他。狐狸见抓不到尼尔斯,就蹲在树下等着。
天就在等待中一点点亮了。天空中也渐渐传来了大雁的叫声。一群大雁飞得很低,似乎并不知道地面上隐藏的危险。斯密尔觉得自己的机会又来了,便离开了尼尔斯,去捕捉那群大雁。
这群大雁似乎在和狐狸做游戏,就在狐狸快要抓住其中一只大雁时,那只大雁必定会猛地飞起,让他扑个空。尽管这只狐狸很健壮,有着鲜红的毛皮,胸口长着一片雪白的毛,黑黑的鼻子,蓬松的尾巴,但是经过一上午的追逐,现在已经变得大汗淋漓,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好像快要断气了一样。
就在这时,天空中传来了一个声音:“狐狸,现在你应该明白了,谁要是惹恼了大雪山来的阿卡,他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不用问,这些话正是尼尔斯喊的。趁着狐狸追逐大雁的空当,他跑回了岸边,骑在白鹅的背上,和大雁们继续他们的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