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动植物的区别吗

把大城市看成“混凝土高楼森林”,再把马路上的汽车、警察、行人幻想成森林里的“动物”——一个用不同的“食物链”组成的“动物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有一种车无疑是动物之王——老虎。它的价钱并不高,也“貌不惊人”,但它有与众不同的“制服”——脸和屁股上挂的牌照。它们通常还带有标志,有时突然发出一声怪叫,其它车辆就纷纷颤抖着跑开,让它或逆行或插队先行。

另一种“车中贵族”更尊贵,地位相当于狮子。它们车身漆黑、低调,但有“王者之气”——从不在马路上炫耀,一如车主人的风格,但却是动物世界真正的统治者。

公交车外形庞大,但却是本质虚弱的“黔驴”——虚荣与自卑并存。驴子也踢人,但不敢“动真格”——只敢欺负出租车或自行车等,但往往被“小公共”欺压而不敢反抗。

出租车是动物中的羊,但出租车司机把自己比喻为老鼠——因为警察是猫。他们是马路上真正的“劳工”——平均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的劳工。勤奋的老鼠们在庞大的森林里窜来窜去地觅食,“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包括留神隐藏在马路上空的摄像头。他们迅速、疲惫、忍让、自卑、胆怯,生存环境最恶劣——但生存能力也最强。

当然,自行车、摩托车等,在这个森林里都遵循“丛林法则”或者叫“丛林规则”:在丛林中的“弱肉强食”现象——为了得到阳光,参天大树把弱小的植物遮得“暗无天日”,只好“另找生路”。

藤缠树马路——合法炫耀权力的舞台,是人类社会的缩影——因为“车”背后是“人”,而人的背后是无形又无处不在的权力。英国哲学家兼数学家罗素(1872~1970)说过:“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带来罪恶。”好的法规应该最大限度地保护弱者——但是很遗憾,站在过街天桥上你可以看到,这“马路现实”离我们的理想还有距离……

上面说的“动物们”,都遵守着植物们遵守的丛林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弱小的植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方式,“藤缠树”就是其中之一。

当然,自然界要比人想像的复杂得多,不是一种丛林规则就可以概括的。

在澳大利亚的凯恩斯热带雨林里,有另一种规则——“雨林哲学”。

凯恩斯雨林是一个旅游景点,位于澳大利亚东北部的“阳光州”——昆士兰州。坐水陆两用车进入雨林数百米之后,光线立即暗淡下来。

平地的无花果是一丛一丛的热带雨水充沛,植物争的是阳光。乔木都不很粗大,拼命往高里长,必须仰面朝天才能看见树梢。在争高的过程中,总有弱者,它们如何生存呢?

例如无花果,在开阔地上,它们没有明显的主干而长成一丛。但在这里,它们学会了“攀缘之术”,把树干化为藤条,缠在高大的乔木上,一路攀爬,终于在林海里露出头来。不仅如此,它们还把根扎进乔木的皮中,吸取现成的营养。

热带雨林的“八仙过海”又如棕榈,本来是乔木,但长得慢,在生存竞争中没有优势。它们就干脆不长树干,光长枝条。它的枝条非常有韧性——弯曲成一圈之后,一松手它又恢复原状了。不但如此,它的枝条还长出更细的藤条,带有密密麻麻的刺,不小心衣服就会被挂住——当地人还因此给了它“等一会儿棕榈”的绰号。就是依靠这些刺,它才能攀住高大的乔木,在空隙中往上钻而得到阳光。

“兰花之王”等更加弱小的植物,只有寄生在高大乔木的树皮裂缝之中,但依然散发出诱人的芬芳。

总之,弱者借强者之力而得以生存繁衍——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不仅如此,它们还不惜改变自己的本性——这就是雨林哲学。

人间的生活,也充满了竞争——个体与个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所以,人类的社会生活和自然界一样,既有丛林规则,也有雨林哲学。

日寇发动侵略战争的时候,是多么的不可一世啊——“三个月灭亡中国”,就是这种心态的写照。第二次世界大战失败之后,日本变成了“龟孙子”——钻在当年的死敌美国的胯下。所以,日本人的性格是,得势的时候耀武扬威,失势的时候低眉顺眼。后来,日本利用了冷战时代的矛盾,努力壮大自己,终于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所以,近些年又有些“不甘寂寞”了。

中国人也同样懂得雨林哲学。古时候封建社会的商人是弱者——“士农工商”把他们排在末尾。但是,他们结交官府,或者用商业所得购置田地成为大地主。这还不算,他们还叫子女读书,通过“学而优则仕”来当官。有了钱势,就有了鱼肉百姓的资本。商人们靠雨林哲学起家,接着就实行丛林规则。

这是什么道理呢?我们习惯于用道义的目光来观察人类活动。当强权侵凌甚至企图瓜分中国的时候,我们喊出了“公理何在”;当看到攀高结贵趋炎附势之徒的时候,我们嗤之以鼻。可是,道义总是被丛林规则和雨林哲学压倒、嘲笑和愚弄。“成者王侯,败者寇”,“窃珠者贼,窃国者侯”——一个人,一个国家,不管用什么手段,一旦处于强势地位,就“总是有理”了。

一个既古老而又现实的问题是,人类活动的轴心应该是道义还是利益。丛林规则是动物的原则,雨林哲学是植物的哲学,我们毕竟是人,人应该有高于动植物的地方,否则何以为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