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两份遗嘱

房管科收到两封要求落实房产权的信,两个写信人都是本城春云街104号原房主的侄女,一个是陈玉星,一个是陈国星。两封信中都附有一份房主临终时的遗嘱。一张写着:“房产由侄女陈国星继承。”一张写着:“房产由侄女陈玉星继承。”除了继承人名不同,两份遗书的内容、笔迹、日期都一模一样。究竟谁伪谁真,一时难以辨别。科领导决定让经验丰富的老李来负责调查这件事。

老李在调查中了解到,原春云街104号房主陈云龙,妻子早逝,无女无儿。大哥有个女儿陈玉星,二哥有个女儿陈国星。陈玉星今年22岁,陈国星则还在上小学。遗嘱是13年前陈云龙临死前写好的。遗嘱中确定了房产继承权。但是,到底交给谁,却各说不一,必须凭遗嘱内容来加以断定。可是,这两份遗嘱的内容矛盾,显然其中有一份是假的。老李反复思考分析,终于提出报告:“春云街104号房产权应属陈玉星,建议对陈国星进行批评教育。”

请问,老李为什么得出这个结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