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情接受新的任命
热情接受新的任命
美国宣布参战后,潘兴受命组建一个步兵师,率该师作为美国首批参战部队赴法国协同英法联军作战。他为组建师参谋部物色了一批军官,其中包括巴顿。
几天后,潘兴又被任命为美国远征军司令,他电告巴顿迅速赶到华盛顿报到。潘兴和巴顿一行乘船前往欧洲,巴顿满怀希望与热情来到了法国。到了法国,潘兴将军忙得很,巴顿只在一次进餐时见到了他,偶尔,巴顿也可以跟随他去检阅。巴顿自己也有火一样的心,他渴望自己能在前线指挥杀敌,但是他很快发现现实与理想相差甚远。那些高级指挥官们一天到晚都忙于研究战局,着手制订美军的一系列军事计划,却迟迟不见行动。要知道,这是美国第一次派兵到欧陆作战,从后勤供应到前线指挥,一切都需要从头干起。在总司令庞大的指挥所里,巴顿作为低级副官没什么大事可做,一天到晚都是跟在别人的屁股后面跑。
潘兴将军似乎同他也没有了以前的那种亲密关系,非常随便的玩笑没有了,谁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理会他远大的抱负。
但是,巴顿可不是一个习惯于无所事事、受人冷落的人,他思来想去,决定去找潘兴将军讨个差事。
“将军!”巴顿好不容易找到了百事缠身的潘兴,恭恭敬敬地敬了一个极其漂亮的军礼,然后说:“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答应。”
“讲吧!我亲爱的巴顿少校。”潘兴语调极其平淡地说。
巴顿注意到了潘兴对他的称呼不是平时亲切的“小子”,这让他有些扫兴,不过他相信将军是能够帮助他的。
巴顿调整了自己的情绪,竭力平静地说:“我想到战斗岗位上去。这里现在看来并不十分适合我。您知道,将军,我是一名战士,我应该到前线去杀那些德国佬!法国人总是很笨,他们上了前线还在做香槟美梦。”
潘兴笑了笑说:“年轻人,你的想法不错。我这里有个新的任务,你或许会喜欢的。”
潘兴说的新的任务,是指正在酝酿组建的美国第一支坦克部队,潘兴说:“你看,法国人、英国人都在搞这玩意儿,我们美国人也应该试一试。你可以去干这事,如果不感兴趣,可以去带步兵营。”
坦克在1917年已不是新名词了,最初源自一位名叫欧内斯特·斯文顿的英国上校,他是战地随军记者,当时突发奇想才出现了这种新式武器。
当时这个英国记者建议制造一种能够自行推进的车辆,它能够跨越战壕,又有装甲,还配有火炮或机枪等进攻性武器,能够自行推进,寓攻于防,攻防兼容,既不怕机枪的袭击,又能进攻敌人阵地。当时的海军大臣温斯顿·丘吉尔对这一想法很感兴趣,因为当时欧洲战局处于僵持阶段。在12公里长的战线上,双方分别投入了20多个师,进行拉锯战,一时很难分出胜负,各国都在想新的办法。对双方来说,在西线上的首要的战术问题就是怎样突破战壕。要达到目的,军队需要跨过死亡区。
在敌人机关枪和大炮齐射的枪林弹雨中,士兵们必须切断死亡区中带刺的铁丝网,然后冲进战壕中与全副武装的敌军展开面对面的肉搏战。
明智一些的方法,就是利用连绵不断的炮轰打烂铁丝网、破坏敌方枪械,压得敌人抬不起头来。然后,让自己的士兵跳起来一哄而过。但是,这些是理想的说法,敌人也不会只在那里等着挨打,他们会利用各种方法,保持自己的力量。并且使那些攻击的士兵相对地处于暴露的一方,遭受损失。而且敌人还会有增援力量,所以这种攻击的代价是昂贵的。
当然,不想这样硬碰硬地进行阵地战,那就得进行偷袭。但这并不是想象中那样容易,因为敌方的防御上都有警报器,这样很容易就会暴露目标。而且偷袭一般是不可能用很多人的,一旦被敌人发现,后果将是非常严重。
利用毒气和化学武器,可能会使突袭成功,但也同样存在弊端。因为自己的军队也不可能直接暴露在毒气中,可是要戴上面具的话,那是非常影响打仗的。
另一个解决这战壕的方法,就是利用这种想象中的坦克。从某种程度上说,坦克就是为这样的战争而专门设计想象出来的。坦克具有攻防合一的特性,可以在相对安全地穿过死亡区,破坏敌人的设施。
丘吉尔立即组织了一个委员会专门进行试验。他们根据斯温顿上校的建议将一种拖拉机改装成战车,在英国的水柜工厂里进行生产。
为了保密,研制人员将其称为水箱,水箱的英文读音即坦克。这个因为应付僵持局面而产生的别出心裁的空想,竟然变成了现实。
坦克问世之后,人们对它的作用还不了解,更不会想到它会成为未来战场上的新秀。当时人们把坦克投入战场,只是用于攻坚,没有完全发挥其防护、机动和火力三结合的威力。但即使这样,坦克的威力也是有目共睹的。1916年9月15日,坦克第一次出现在索姆河战役,就初战告捷。
索姆河战役是第一次世界大战英军和德军在法国境内实施的重大战役行动。在这次战役行动的时候,英军第一次将坦克送上了战场。
在没有枪炮响声的情况下,英军300多辆坦克在康布雷附近的前线上伸展开近10公里,并分派5个步兵团突袭被德国人称为“重围之地”的海登勃格防线。
到了中午,坦克军就已经突破了防范森严的敌军战壕,并且深入敌阵约6公里。
他们粉碎了把持此处的两部分敌军,抓获4000名战俘,缴获100多支枪,而英军只有400人伤亡。
这次大获全胜,与其他进攻相比节省了许多兵力,在更短的时间中取得更多的土地,这样也使西线的战势得到了稳定。
尽管英军没有利用首次突袭的成功,也没有采用这一新趋势的优点,但是康布雷战役标志着坦克战术在战争中的首次成功应用。
没有枪炮袭击而只是坦克团的突袭表明了战场上又恢复了活力,死亡区可以被跨越,敌人也被摧毁。康布雷战役的最快效应和不朽的价值在于它证明了坦克的价值。
这个战果在没有坦克作战时候的战役和战斗中,英军要付出10多倍的伤亡,才能取得这个战果。
首战告捷以后,坦克名声大震,各国纷纷仿效。
首先是德国军械局立即组织专人,对这种新式武器进行研究,样品很快就出来了。
法国依靠英国的帮助,也很快制造出了诸如圣·瑟蒙德型和施奈德型的各式坦克。
美国陆军对这项新式武器的赏识是迟钝的。直至1917年秋,美国陆军好不容易才决定采用这种新式武器时,英国和法国已经有了几千辆坦克了。
这时美国只有两辆称得上是自己的坦克,这是华盛顿的军械署依照法国的设计图样定制的。它的外形粗陋而笨拙,结构简单而幼稚,而且其中一辆竟采用蒸汽机来发动。
对于这样一种新式武器,巴顿对潘兴将军提出的问题没有立即作出回答,他希望回去考虑一下。说是考虑,其实巴顿当时是非常为难。
因为巴顿不愿当步兵,他觉得步兵不过瘾,他认为如果自己进了步兵团的话,也许就是千百大军中的一员,也可能是一场大战后的残留者,然后在潮湿的坑沟里像老鼠般地度过余生。
巴顿最想去当的是骑兵。他家里养了一群马,有马厩,他善于打马球,他的马术非常好。
因为巴顿西部牛仔的风格很浓,他用他的马鞭一捅他那个帽子,就这么一个动作,就叫巴顿演绎成后来美国的军礼。非常随意,但表示了美国人的那种个性,成为美军标准军礼。
巴顿特别喜欢到骑兵部队,可是潘兴恰恰就没有让他到骑兵部队,他知道潘兴是说一不二的那种人,说过的话是不能更改的。步兵不愿意当,那么坦克可是当时美军就那么两辆,组建什么坦克部队?
巴顿见过坦克,而且也非常感兴趣,虽说没有真正接触过,但是出于对战争和兵器发展史的深刻理解,巴顿初步认识到,坦克部队是一个具有巨大发展前途和作用的新兵种。
甚至巴顿还对坦克进行过一番考察,而且还写了一份很长的报告来对坦克进行解释,希望引起军方的注意。因为当时除了巴顿以外,美国军界没有几个人了解关于坦克的知识。
同时巴顿还对自己的情况进行了分析,他认为自己是最合适的坦克军官人选。
另外,巴顿还能讲一口流利的法语,与法国人相处得十分融洽,可以与法国人商讨坦克使用条例,他认为自己是乘汽车进行进攻作战的唯一的美国军官等。
总之,巴顿认为自己能完全适应这一新兵种,一定会在实战中取得出色的成绩,虽然巴顿这样想,但是他并没有充分做好组建坦克部队的思想准备。
不过当时巴顿的思想还有些矛盾,由于当时坦克是新式武器,存在很大的争议。
巴顿想如果自己组建失败,证明坦克是无用的东西,那么不管战争给自己提供多少良机,也会影响自己发展的。他拿不定主意,步兵不愿意当,坦克又是这么一个情况。
在左右为难的情况下,巴顿想起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他的岳父艾尔。
艾尔是美国的社会名流,马萨诸塞州一个著名的纺织巨头,巴顿非常信赖他的岳父。所以他把自己的想法写信告诉了岳父。
艾尔的回信非常及时,他回信有这么几段话,他说:“我是一个爱好和平的人,对于战争一无所知,这里我对你的建议是,应该选择那些你认为对敌人打击最沉重,对自己伤亡最小的武器。”
看完了岳父的信之后,巴顿就决定进入坦克部队了。他相信坦克会给巴顿带来难得的机遇,并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
巴顿有时甚至认为自己会成为两三个最高指挥中的一个,因为巴顿自信有胜任的资本,那就是丰富的想象力、勇气和关于机械方面的知识。
这时的巴顿开始坚信,坦克军会比空军更重要,而且地面作战的士兵会受益不少。
同时,在坦克军里,一个人除了在空闲时间里安全、舒适地度过,其余便都是在攻击中。
在坦克军中出色的人永远不会被埋没,而在步兵团中,两次英勇也会被认为是无功可言。
从危险程度上来看,坦克军要比步兵团安全。因为即使在危险的情况下,坦克也可以以静制动,不像步兵在战壕里遭受损伤。
巴顿立即就找潘兴,他说:“长官,我决定去组建坦克部队,我怀着一种特别的热情接受您的任命。因为我相信我能用轻型坦克给敌人最大的杀伤,而减少自己的伤亡。”